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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国企建设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2

1  总  则1.1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公司质量、技术、体系管理工作,使公司项目管理部质量、技术、体系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手册;1.2 凡是与本手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2  目的和任务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的技术政策、规范、标准、规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制度和规定。2.2建立健全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并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行。2.3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按照责、权、利相结合之原则,对各级技术人员进行合理分工,以提高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使其在各自岗位上发挥最大作用。2.4建立健全技术管理检查评比制度,充分发挥公司对项目技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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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通知》陕建发[2010]280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1-22

陕建发[2010]280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房产局、西安市建委,杨凌示范区土地建设规划局: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13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doc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

标签: 文件公告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1-2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公布,根据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优化准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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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9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04年2月3日建设部令第124号发布,根据2014年8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9号修正,根据2019年3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修正)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

标签: 文件公告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2-27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

标签: 路桥市政政策规章

水办【2023】132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0-2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工 作,规范档案验收程序,统一档案验收标准,确保档案验收质量,根 据《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 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工程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及其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以下简 称档案验收)。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按照有关规定 执行。第三条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规

标签: 水利工程政策规章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89 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2-24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89 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从业人员参与、行业监管、政府监察”的机制。第四条 建设、招标

标签: 建筑政策

某公司科技创新创效激励机制的管理办法(8页word可编辑)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30

科技创新创效激励机制的管理办法(暂 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理念,进一步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学技术、钻业务、搞研发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带动更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科技创新、创效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服务企业,解决重要课题,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激励创新的原则;突出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岗位人员、技能大师选拔激励、创新创效、评价奖励等相关内容。第三条 为加强对各类技术人才的管理,矿成

标签: 项目管理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17〕5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2-10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标签: 工程造价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验收检查单和验收资料样本(征求意见稿)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3-01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验收检查单和验收资料样本(征求意见稿)

标签: 民航工程

建质[2009]87号文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3-31

建质[2009]87号文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标签: 建筑政策

国家电网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15页)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4-0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以下简称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公司整体网络安全防护水罕,实现网络安全的可控、能控、在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网络与信息系统是指公司电力通信网及其承载的信息系统。第三条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涵盖规划、建设、测评运行、数据、人员、技术和检查考核等方面,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第四条 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坚持“三同步”的原则,保证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遵循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做好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

标签: 电力工程 文件公告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 53 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2月19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部 长  李国英2023年1月17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审批、方案实施、设施验收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水利部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工作。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

标签: 水利工程政策规章

工程设计管理考核办法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1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考核目的为使局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明确工程设计管理工作重点,持续提升设计管控能力,加速设计能力“三个转变”,助推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考核原则目标导向性:以提高工作绩效、实现项目降本增效为导向;指标多元性: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等公开性:考核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简单实用性:突出重点、便于操作。第三条 考核依据中建八局《设计管理手册》(CSCEC8B-DE-2018)中建八局《项目作业手册》(CSCEC8B-PO-2018)中建八局《总承包管理实施指南》2016(局工字 2

标签: 资源合集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136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06

财资〔2022〕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2012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 应急部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下载: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docx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nbs

标签: 文件公告

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2006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10号公布)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30

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2006 年 8 月 25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10 号公布 自 200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加强对航标的管理和保护,保证航标处于良好的 使用状态,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辖区的内河和沿海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航 标的设置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军用航标、渔业航标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省辖区的内河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的航标,由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省航道部门负责管理。本省辖区的沿海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的航标,由海事管理 机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省

标签: 文件公告

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粤建质〔2011〕13号(已作废)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06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2月24日以粤建质〔2011〕13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装修和拆除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标签: 文件公告

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2017年1月1日实施)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5-10

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现将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6年11月18日&nb

标签: 法律法规

河南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 豫建〔2016〕33号 附件1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4-02

河南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以下简称“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用电管理,确保住宅项目和电力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加强用电安全,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城镇规划区内新建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征迁安置性住房、新型农村社区住房等建设项目的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第三条:省辖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及供电企业应当建立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供电设施规划设计、行政许可、施工及竣工验收等,督促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实现同步规划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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