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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12
2024年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环境污染防治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环境污染防治水平,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美丽重庆建设大会等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污染防治力度和深度,深入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污染防治“大排查、大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23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2019年版)第一部分常见开裂问题防治1.1地面开裂1. 垫层混凝土应配置抗裂钢筋,抗裂钢筋应设置定位措施。新近回填 基土上的混凝土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00mm,并应配置①6.5及以上双向钢筋 网片,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o2. 土层超过lm时,填充墙下应设置地梁,地面下应设置结构底板。 土层未超过lm时,填充墙下宜设置地梁或混凝土放大脚基础,地面下宜设 置结构底板。具体做法应经设计确定。3. 设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05
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本工程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该工程基础为独立基础,基础开挖深度约为4.5m。拟采用机械开挖结合人工清理坑底的作业方式。二、 编制依据1、新厂区建设包材库房工程现有基础施工平面图2、现场条件三、土方开挖(一)、准备工作:1、施工机械及人员准备(1)施工机械大型履带式挖掘机(1.0m3)一台。(2)人员配备技术人员2人(配合测量工程师测放基坑挖掘边线及开挖深度控制)普工8名(对已开挖基坑人工挖排水沟组织排水)。2、作业条件准备(1)土方开挖前,地表基本保持平整,以便进行基坑放线。(2)在开挖前,建筑物位置的标准轴线桩、标准水准抄平桩及挖掘边线,必须经过复测
标签: 岩土施工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27
80T水泥罐基础方案一、编制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指标地层承载力特征值fak(kPa)压缩模量Es(MPa)变形模量E0(Mpa)天然重度γ (KN/m3)渗透系数K(cm/sec)基底摩擦系数μ抗 剪 强 度内摩擦角Φ(度)凝聚力C(KPa)人工填土①未完成自重固结18.21.1×10-31010粗砂②-11602018.57.5×10-30.40252淤泥质粘土②-2702.517.24.7×10-758粘土②-31705.019.15.0×10-60.251028粗砂②-42003019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3-27
条形基础施工工艺工法1 前言1.1工艺工法概况条形基础是指基础长度远远大于宽度的一种基础形式。按上部结构分为墙下条形基础和柱下条形基础。基础的长度大于或等于10倍基础的宽度。条形基础的特点是布置在一条轴线上且与两条以上轴线相交,有时也和独立基础相连,但截面尺寸与配筋不尽相同。1.2工艺原理墙下条形基础是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成一定底面积,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等于或小于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而基础内部的应力应同时满足材料本身的强度要求。2 工艺工法特点2.1模板取材较易,制作、支设灵活快速,便于拆卸改装周转使用,模板强度、刚度能满足要求,保证质量,模板费用低等优点。2.2横向配筋为主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13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加强全面工程质量管理,强化施工过程 质量控制,保证工程实体质量,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 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和《贵州省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方 案》(黔建建通〔20181113号)要求,我们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总共分为:《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导则》《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 为标准化导则》《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和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发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业单位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
标签: 建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