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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1-14
为导致安全事件发生、发展的潜在原因.类别: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地质因素主要指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如空洞、漂石、滞水等;环境因素主要指地面建/构筑物、文物古建、古树、既有轨道交通、桥桩、地下管线、地下建/构筑物、地下障碍物、道路、绿地、地表与地下水体等;工法工艺设计因素主要指工法方案、工艺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及地下水控制工艺方案等的选择;施工工艺及设备因素主要指施工工艺方法、设备类型及施工参数等。施工组织管理因素主要指施工部署、施工准备、安全风险组织机构及专业人员配置、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等。
标签: 路桥市政技能培训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9-04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78号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CCAR-165)已经2007年1月25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5日起施行。局长:杨元元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民航专业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行为,保证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扩建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及其他建设项目中民航专业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民航专业工程包括:(一)飞行区场道工程(含土方、基础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9-05
班组安全建设总结班组建设安全汇报材料一、 班组建设工作机构:1、 领导小组成员:组 长: (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 (由公司工会主席担任)组 员:(由工会、 工程技术部、 公司办、 安质部、 人力资源部、 党委办的主要领导担任)2、 办公室成员:工会生产干事、 女工干事、 工程技术部技术干事、 公司办秘书、 安质部安质干事、人力资源部调配干事、 党委办宣传干事。3、 具体分工:①工会: 参与班组建设规划的制定, 负责班组文体活动的指导工作, 负责班组劳动保护工作, 组织策划班组开展劳动竞赛、 技术比武、 岗位练兵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负责班组建设评先、 表彰、 奖励工作。②人力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3-09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现将《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8月12日 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的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6-13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临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临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临沧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临沧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编制和审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以及有关建筑方案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规定。各项规划应当采用临沧中心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供的坐标系统。...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5-0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37 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部 长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9-05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3月12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21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铁路建设的新建和改建活动及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从事铁路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的单位及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对铁路建设
标签: 铁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