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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项目经理因未到现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暂扣安全合格证书一年,一年内不得从事安全管理等活动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3-13

2023年8月3日上午11时许,盐城市某中学教室改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近日,江苏省住建厅官网通报:盐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某因未到项目现场履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年,时间从2024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行政处罚期限内,不得作为安管人员用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得参与企业或者项目的安全管理等活动。同时,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苏某因未正确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对施工项目现场安全工作疏于管理,未有效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

标签: 建筑业新闻

办监督函〔2018〕1693号-水利部办公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0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1  总  则1.1  为科学辨识与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及其风险等级,有效防范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等,制定本导则。1.2  本导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1.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以下简称危险源)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潜在能量和物质

标签: 水利部政策规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年9月1日实施)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

标签: 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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