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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公布第一批疑似“挂证”人员名单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2-08

   公告明确,涉及的本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及聘用人员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于2024年1月5日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诉(联系电话0311-87800618)。企业申诉的,经办人与涉及的人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人员在职证明、社保及相关陈述材料;人员申诉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书原件、社保及相关陈述材料;逾期未申诉或申诉理由不成立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2024年1月25日起将相关人员纳入异常人员名单进行管理,并予以公布。对认定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本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通报,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差异化监管。属于个人信息、证书被企业或中介机构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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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一建/监理/注安/一造可考核认定为副高级职称!无需论文!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9-11

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利好消息来了!8月6日,河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的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豫人社办〔2021〕73号同时废止。从官方的通知上来看,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均属于可以考核认定为副高的范畴。认定流程形式上,主要就是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相比正常评审流程来说,还是省了不少事和精力。最大的一个利好点就是:不用发表论文了。回归到更加注重实际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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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项目经理、总监月考勤不达标的,停止执业6个月、项目停工!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2-19

12月14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到岗履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严管重罚不到岗行为:(一)检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总监1次不在岗的,属地住建部门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扣除个人信用分5分并记入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二)检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总监2次不在岗的,属地住建部门应累计扣除个人信用分10分,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罚款。同时,对该项目启动“三包一挂”专项稽查。(三)检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总监23次不在岗或月考勤率不达标的,属地住建部门应累计扣除个人信用分20分,对其实施停止执业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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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住建:1月1日起,房屋市政工程全面实行竣工联合验收!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2-01

1月29日,辽宁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实行竣工联合验收。第二十一条  对实行联合验收且全部验收项合格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中在出具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的同时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证,企业无需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辽宁原文如下:各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国动办: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工作,按照2023年辽宁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任务要求,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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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应大于60m!层高不应小于3.1m!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3-07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的通知。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改善型住宅。改善型住宅应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要求。住宅建筑高度除临江、临湖及城市规划特殊区域外,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应大于60m,容积率不宜小于0.8,也不宜大于1.8。建筑面宽和高度改善型住宅应合理控制建筑面宽和高度,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 70m。2.建筑高度大于24m,小于等于60m,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65m。3.建筑高度大于60m,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60m。4.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较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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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住建:今日起,建设单位负首责!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2-02

10月27日,海南省住建厅正式印发《海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建设单位对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第四条 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对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全面责任。第六条 委托代建单位的建设单位仍需承担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第五条 项目负责人依据质量终身责任制对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承担直接责任。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前签署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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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124名建造师+101名注监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记录期720天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28

11月17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了一则关于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通知,其中涉及注册建造师124人,监理工程师101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单位等。通知附件中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主要原因是:质量及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未履行岗位职责(未到岗或者管理不力)等。通知附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不良行为原因主要是:未履行岗位职责(未到岗或管理不力)、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或者监管不力、不及时、人员配备不足等。通知内容也明确了(建造师、注监)责任人员记录期限是720天,也就是2年。这将直接影响到证书人员这两年内及后续的证书使用,特别是在本省2年记录期内无法参与政府性质项目的投标,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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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人社: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7-27

近日,有人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所列职业资格名称中没有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也是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考试, 注册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应工程师,在此基础上满足相应年限是否能评高级工程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复: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四、资格条件(二)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和《江西省国际职业资格比照对应职称目录(2022年版)》,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目录内职业资格并符合目录有关要求的,可申报高一级职称。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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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建:符合这3个条件的建企,落户一次性奖励2000万!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2-04

近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南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出:企业落户奖励: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且在我省纳统建筑产值达到20亿元的,给予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晋级奖励:对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晋升为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企业增产奖励:对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以2019年以来纳统的最高年产值为基数,企业2023年每净增产值达到1亿元,给予30万元奖励,奖励不超过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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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1-22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该文档包含两个文件:《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其中《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专业标准,本文档也有收录。内容摘要如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现将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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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28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商建字[2009]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保证“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项目建设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商务部组织制订了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见附件1)和验收规范(见附件2),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指导和督促市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进度;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完善后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附件:  1.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2.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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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自2024年2月15日起,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终身责任!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1-15

01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相应终身责任第三条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一张网”。第十二条 (质量缺陷保修)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质量缺陷保修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第四条 (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单位应当牵头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按照规定签署《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见附件2)。建设单位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相应终身责任,对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实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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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再强调:建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与中标通知书一致!无故不得更换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23

建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与中标通知书一致,到岗履职,无故不得更换!1、施工现场建设(开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应经企业法人代表书面授权且与中标通知书一致,到岗履职,无故不得更换,数量与工程规模匹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均应具备工程序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执业注册师资格。2、监理(全过程咨询)单位项目人员配备应满足《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指南(试行)》(鲁建质安函〔2023〕6号)有关要求,严格履行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监理责任,专业配套,严格到岗履职,项目监理机构更换监理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合同约定人数的三分之一。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以下简称总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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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申请直接换发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0-30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青岛西海岸新区,济南、青岛、烟台市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激发企业活力,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全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审批权限(一)部下放权限审批资质1.我厅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期间颁发的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2.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新申请)、增项、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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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发文:项目经理必须24小时在岗!不到岗的,一律停工并从严查处!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2-27

刚刚,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4〕22号)。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围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到位”要求,严格落实“五个必须”。“五个到位”,即: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必须”,即:复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共同研究布置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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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7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今年以来,全国安全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事故呈下降趋势。但是,近期火灾和公众聚集场所人员伤亡事故、道路交通等事故接连发生。2月5日,北京密云县灯会发生踩踏事故,死亡37人。2月15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死亡53人,伤68人;同日,浙江省海宁市一乡村土庙发生特大火灾,死亡40人。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安全制度和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有关方面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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