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51291-2018 共烧陶瓷混合电路基板设计标准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11-01

4.3.6 混料(配料)间必须采用防爆电气。 7.1.11 高温共烧陶瓷烧结工艺区建筑设计必须进行防爆设计;烧结工艺区必须在厂房一层靠外墙或在多层厂房的最顶层布置。 9.3.5 使用氢气的高温共烧陶瓷基板烧结间内必须设置火焰探测器,厂房必须安装氢气浓度探测器。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GB51122-2015集成电路封装测试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05-01

5.3.1 生产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金刚砂裂缝处理方案(2页)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10-12

......

标签: 施工方案

楼板混凝土裂缝裂缝处理方法(10页)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4-28

先来看看裂缝的分类:裂缝可分为受力裂缝和非受力裂缝。受力裂缝是由地基不均匀沉降、混凝土强度、板厚等因素引起的;非受力裂缝是由温度、混凝土的收缩、施工等因素引起的,它出现的时间有早有晚,早期的干缩裂缝在浇筑完成约2~4个小时就会出现,部分温度裂缝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至半年内才出现。其中施工因素主要有板负筋保护层偏大(钢筋严重踩塌)、板底混凝土保护层不足或砂的氯盐含量超标。

标签: 混凝土工程 建筑质量控制

混凝土裂缝事故处理PPT(66页PPT)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4-28

标签: 建筑质量控制

地下室外墙止水螺栓处理方案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12-20

长深高速公路南京至宜兴段即将改扩建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9-18

长深高速公路南京至宜兴段改扩建工程一、项目概况长深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11条北南纵线之一,也是江苏省“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中“射七”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深高速公路江苏段东山枢纽至苏浙省界路线长约140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其中东山枢纽至桂庄枢纽段约31km,现状为双向六车道;桂庄枢纽至新昌枢纽段约43公里,现状为双向四车道;新昌枢纽至苏浙界段约66公里,现状为双向六车道。1、南京至溧水段(东山枢纽至桂庄枢纽段)(北段)本段起于东山枢纽,途径南京江宁区、镇江句容市、南京溧水区,止于桂庄枢纽,线路里程约31公里。本段涉铁节点主要包括:与规划宁宣铁路并行、与规划宁宣铁路交叉、与宁杭

标签: 工程中标信息 建筑业新闻

GB51137-2015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06-01

4.2.11 封闭混凝土池防腐施工场所必须设置送风或抽风的通风装置,施工人员必须配备防护装备。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方案,现场检查。 Ⅱ 一般项目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2024年)2025年1月1日实施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5-01-18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2024年11月22日水利部令第57号发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落实质量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事故,是指水利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因建设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满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影响工程主要功能正常使用,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必须进行工程处理的事件。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因质量事故造成的

标签: 文件公告

〖CJJ128-2017〗生活垃圾焚烧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02-01

3.0.2 焚烧厂运行、维护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运行班组人员配置应专业齐全,并在运行前全部到岗。 3.0.3 焚烧厂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4.1.10 通风防爆设施必须保持运行正常,应每班巡检,并应保证监测报警装置运行正常;渗沥液收集设施有限空间甲烷浓度必须小于1%。 4.2.3 垃圾抓斗起重机必须经地方特种设备监督部门监测合格,并应在许可的有效期内使用。 5.1.5 必须对运行中的炉排型垃圾焚烧炉和余热锅炉进行严格监控,确保安全。 5.2.5 余热锅炉停、备用时,为防止受热面腐蚀,应采取措施做好水侧保养和烟气侧保养工作。 6.1.1 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系统组成宜包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市容环境卫生

GB51020-2014铝电解通风除尘与烟气净化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5-01

3.1.4 事故通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能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房间,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 2 事故通风宜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承担,且事故发生时,应保证事故通风量的要求。 3 非密闭房间事故排风可不设置补风系统。密闭房间应设置机械补风系统,补风量应大于排风量的50%,事故排风系统应与补风系统联锁。 4 事故通风的吸风口,应设在有害气体或爆炸危险性物质放散量最大的或聚集最多的位置。 5 事故通风的排风口,不应设在人员停留或通行的位置。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不足20m时,排风口应高于进风口6m以上。 6 对于放散爆炸危险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设计

«...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 »